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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阴师范学院图书馆借阅规则

一、本校师生员工,一律凭本人校园卡借阅图书;两校区之间图书实行通借通还。

二、校园卡应妥善保存,不得转借,若有遗失,应立即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挂失。挂失之前借出的图书,由原持卡者负责归还。

三、借书数量:教师50册;研究生30册;本科生15册。

四、借书期限:小说书籍1个月;其他书籍,教师及研究生3个月,本科生1个月。

五、 借书时,须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污损,残缺等情况,如有需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,加盖印记。否则,在还书时,发现上述情况均由借书人负责,一律按规定罚款。还书时,如发现私换条形码,以盗窃论处。

六、所借图书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,否则每逾期一天,每册书罚款0.1元。

七、样本书库、特藏书室、报刊阅览室、淮师文库的书刊资料只限室内查阅,概不外借。特殊情况,须经馆长或馆长授权的人员批准,方可借出。

八、读者应爱护图书,不得遗失、损坏、撕毁、涂改、圈点、批注、故意调换条形码等,违反上述情况,一律按本馆《赔偿、处罚规则》处理。

九、读者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时应主动按时还清所借图书。否则,不予签盖离校证明。

十、 本管理规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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